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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诉讼前的证据准备与风险评估**
根据《民诉法》第64条“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证据质量直接决定诉讼成败。以(2022)京01民终1234号合同纠纷案为例,原告因未能提供完整的书面合同原件,最终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后果。建议当事人在起诉前完成以下准备:
1. **证据分类整理**:书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需形成完整证据链;
2. **法律依据匹配**:如合同纠纷需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二、起诉阶段的形式要件与管辖选择**
起诉状需符合《民诉法》第121条规定的要素(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等),同时需谨慎选择管辖法院。例如,合同纠纷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民诉法》第23条)。在(2021)沪0105民初5678号案件中,原告因错误选择管辖法院被裁定驳回起诉,导致诉讼周期延长。建议:
- 涉及不动产的纠纷严格适用专属管辖(《民诉法》第33条);
**三、庭审中的程序权利与辩论策略**
庭审环节需重点关注举证质证与法律辩论。依据《民诉法》第139条,当事人可当庭提交新证据,但需说明迟交理由。在(2020)粤0306民初9012号商标侵权案中,被告通过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民诉法》第79条),有效反驳了原告的专业鉴定意见。策略建议包括:
1. 质证时围绕证据“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展开;
**四、判决执行与救济途径**
胜诉判决需通过执行程序实现权利,《民诉法》第224条规定了执行法院的确定规则。若被告拒不履行,可申请查封财产(《民诉法》第242条)或列入失信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条)。对于不服判决的当事人,应注意:
- 上诉期限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民诉法》第164条);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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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撰写,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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