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存疑时如何寻求救济?多种维权途径解析
一、申请二次鉴定的要点与流程
若患者或家属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持有不同意见,首要选择是请求再次鉴定。依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若对初次鉴定结果不认同,可在收到鉴定文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处理争议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二次鉴定申请。申请文件需包含书面说明,详细阐述对原结论的异议依据及相关佐证材料。需特别注意的是,启动二次鉴定需具备充分依据,例如原鉴定过程存在程序瑕疵、鉴定单位资质不符、结论支撑材料明显不足等情形。
在深圳,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主要由市医学会承担。若对市级鉴定结果仍有疑问,可向省级医学会提请复核。申请时需备齐市级鉴定报告、异议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启动复核程序需要当事人主动提出并承担相应费用,故建议在申请前全面评估案件证据充分性。
二、行政投诉的渠道与方式
除申请重新鉴定外,行政投诉也是重要的维权渠道。按照相关法规,当事人可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在深圳地区,可向市卫健委或区级卫健局递交书面投诉材料。投诉文件应包含:投诉书、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相关诊疗记录、异议说明及证据等。
行政投诉具有程序简便、无需费用的优势。主管部门受理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并作出处理。若查证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可依法予以警告、处罚等行政措施,并督促整改。需明确的是,行政投诉主要针对医疗机构执业规范问题,若涉及赔偿争议仍需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三、司法程序中的证据策略
在医疗纠纷诉讼中,若当事人质疑鉴定结论,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根据诉讼法规,当事人既可申请法院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也可在庭审中对原结论提出质证。深圳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综合案情决定是否批准重新鉴定。
诉讼过程中应重视证据收集与运用。除鉴定报告外,还需准备完整的病历资料、诊疗记录、费用明细等证明材料。必要时可申请专业人士出庭,就专业问题提供意见。根据司法解释,当事人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需核实鉴定机构及人员的专业资质。
四、调解协商的实践要点
调解作为非诉解决方式,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具有独特优势。深圳设有专门的医疗纠纷调解组织,调解过程具有灵活、高效、免费的特点。当事人可在调解中充分陈述对鉴定结论的异议,并提出合理诉求。
参与调解前建议备齐相关证据,包括病历资料、费用单据、法律依据等。可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分析案情,拟定调解方案。若达成调解,双方签署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需注意的是,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调解条件。
五、维权过程中的关键提醒
维权期间应注意妥善保管所有证据材料,包括病历文件、费用凭证、沟通记录等。特别要关注诉讼时效规定,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晓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在深圳维权还需了解当地医疗纠纷处理的特殊规定。
建议当事人保持理性维权态度,既要维护合法权益,也要避免采取不当方式。可咨询专业医疗纠纷律师获取法律建议。选择律师时应重点考察其在医疗纠纷领域的专业经验和成功案例。同时要对维权结果保持合理预期,医疗纠纷案件通常耗时较长,需做好充分准备。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每个医疗纠纷案件都具有特殊性,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维权方式。在维权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也要保持灵活性,力求以最小代价获得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 我的微信
- 这是我的微信扫一扫
-
- 我的微信号
- 我的微信号扫一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