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医院的经营管理中,随着人民法制意识的逐渐强化,对于自身利益的维护逐渐加强;社会倾向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舆论;尤其是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不利于医院的某些条款规定如举证倒置等的出现,让医院在医院纠...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释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2002年4月4日国务院第351号令公布, 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概 述 医疗事故的处理涉及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条 释义-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第一章 总 则 每一部法律、行政法规,凡分章节的,均有一章为总则。总则是相对分则而言的。一般地讲,总则规定的是该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总的原则、基本制度等,是法的灵魂。总则中的条文一般是不适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 释义-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本条是关于医疗事故概念的规定。 本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条 释义-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本条规定了处理医疗事故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医疗活动中,...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条 释义-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条 释义-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本章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遵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等;规定了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设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防范医疗事故发生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条 释义-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本条是要求医疗机构应该对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规范和医德进行培训和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8条 释义-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本条是对医疗机构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9条 释义-深圳医疗纠纷律师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本条是为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完整而作出的规定。 在医疗事故争议中,病历是医患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是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保证病历的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