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疗事故律师解读侵权责任法第1期:关于立法目的和意义 深圳医疗事故律师解读侵权责任法第一条。侵权责任法第一条规定: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
深圳医疗事故律师解读侵权责任法序言
深圳医疗事故律师解读:近年来,新的侵权类型不断出现,特殊侵权纠纷日益增多,三鹿奶粉事件、矿难等安全事故频发,现有法律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据深圳医疗事故律师统计,2007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侵...
律师真假网上查,“包赢”承诺别轻信
实操篇 要点一:为律师验“真身” 具体查看的项目包括:承办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和律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提示一: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是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如何认定?
要承担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必须具体以下几个条件。 ①行为的违法性。这是首要的也是较为重要的条件。违法行为,可以是作为的违法行为,也可以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医疗事故中,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
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争议中超范围行医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2005年2月22日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争议中超范围行医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 卫医发〔2005〕63号 上海市卫生局:你局《关于医疗事故争议中超范围行医的性质认定问题的请示》(沪卫医政〔2004〕218号)收悉。 经研究,现...
卫生部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问题的批复(2008年3月4日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问题的批复 卫政法函〔2008〕68号 河南省卫生厅:你厅《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条使用问题的请示》(豫卫函监督〔2007〕47号)收悉。经研究,...
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2007年6月7日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政法发〔2007〕185号 甘肃省卫生厅:你厅《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请示》(甘卫法监函〔2007〕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
卫生部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医疗场所有关问题的批复(2005年8月11日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医疗场所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2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你厅《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医疗场所有关问题的请示》(桂卫报〔2005〕102号)收悉。经研...
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6月3日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8号 上海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应当如何处理的请示》(沪...
广东首明确精神抚慰条件及标准 最高可获赔30万
精神受损害最高获赔30万 广东在全国首开先河明确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条件和标准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林俊杰、韦磊)前日,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召开的刑事申诉新...